结算那天甲方翻遍档案说没有这份签证,你只能拿出一张自己签字的纸
签证能不能算钱,不看内容写得多好,看对方当时有没有机会说不。没有送达记录,等于把举证责任全留给自己。
送达要留四样,缺一样就白签
四样是:签收人姓名与职务、签收日期、份数与附件页数、送达方式凭证。当面递的,让对方在复本上写「已收到,原件几份,附件几页」并签名;快递寄的,内件品名要写「某项目第某号签证单(附件几页)」,不要只写「文件」;邮件发的,主题固定为「项目名-签证编号-事由」,正文写清附件页数。四样里最容易被忽略的是页数,事后争议常常就是「附件少了那张照片」。
签证单本体五要素,写不全就算不清
一张能算钱的签证单要有五样:事由(为什么发生、谁的原因)、部位(哪栋哪层哪轴线)、工程量(可计算的量,不是「若干」)、依据(图纸编号、会议纪要、监理指令号)、影像(带日期,编号与文字一一对应)。工程量写「若干」「按实结算」的签证,结算时几乎一定要重新扯。影像编号不是装饰,是把「当时是什么样」固定下来,没有它,两年后现场早变了样。
每月二十五日出一张签证台账
把当月所有签证汇总成一张台账,发给甲方对口人确认。五列:编号、事由、金额、送达日期、对方确认状态。发的时候写一句「本月共计若干份,如无异议视为已收悉」——不需要对方逐条回复,但这句话把沉默变成了默认。等到结算再一次性拿出去,甲方会说「当时没说有这个」,而月度台账上有他的签收或未回复记录。
结算前双向对账,差异压到十条以内
拿你的签证台账和甲方的台账并排,逐条标三种状态:双方都有、只有我有、只有他有。只有我有的,用送达凭证补;只有他有的,核是不是重复计量或已在合同价内。差异条数要压到一个人能看完的范围,通常不超过十条,超过就说明过程管理出了问题,已经不是结算阶段能补的。对完把差异清单签字确认,不要口头说好。
这笔钱是在事发那一周挣的
一份签证的金额从几千到几十万不等,但补证据的成本是固定的:找当时的照片、找会议纪要、找在场人写情况说明,一个人两三天,还不一定补得回来。补签比新签难十倍,因为补签要对方承认当时发生过,新签只是确认现在看到的事实。所以签证的钱不是在结算时挣的,是在事情发生的那一周挣的,过期就只能算运气。
- 签收要写姓名职务、日期、份数与附件页数
- 快递内件品名写签证编号和页数,别写文件
- 工程量写具体数字,不写若干与按实结算
- 每月二十五日前出签证台账,抄送甲方
- 结算前双向对账,差异压到十条以内
| 留痕项 | 具体做法 | 没有会怎样 |
|---|---|---|
| 签收 | 复本上写份数页数并签名 | 甲方称未收到,无法举证 |
| 快递 | 内件品名写签证号与附件页数 | 签收只证明收到一个信封 |
| 影像 | 带日期,编号与文字对应 | 现场变化后无法复原 |
| 月报 | 每月汇总台账发甲方确认 | 结算时被指事后补做 |
| 对账 | 双方台账并排逐条销项 | 重复计量或漏计,被审减 |
常见问题
甲方口头同意先干,事后不认怎么办?
当天补一份事由说明,写明「应甲方现场负责人要求于某日实施」,附照片和在场人签字,用邮件发给甲方对口人并抄送监理。口头同意的价值只在于让你可以开工,不能作为计价依据,必须在一周内转成书面。
活已经干了但没签,还能补吗?
能补,但补的是事实确认,不是补签字。整理影像、材料进场单、机械台班记录、在场人情况说明,形成一份事实清单请甲方确认「情况属实」,再据此计价。直接拿空白签证单让对方补签,多数会被拒。
监理签了甲方不认,算不算数?
看合同授权。写明监理有计价确认权的,监理签字有效;没写的,监理签字只证明事实发生,金额仍要甲方确认。所以送签证时最好同时抄送甲方对口人,让他在当时有机会提出异议,而不是等到结算那一步。
说一句最乱的地方,我直接告诉你能不能做、从哪下手,不用加好友。